
陈元香,女,四川射洪人,中共党员,教授,博士,主要从事体育教学与训练。现为高级瑜伽教练员、健身瑜伽国家一级裁判员、健美操国家一级指导员、健身瑜伽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。从教以来,主要承担《团体操编排与设计》《健美操》等体育专业课程及大学体育课程教学任务。曾担任《西部素质教育》杂志编委会委员、陕西省健身瑜伽协会裁判委员会委员。
近年来,主持及参与科研项目19项,其中包括陕西省哲学社科联重大项目2项、陕西省“十四五”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项、陕西省体育局课题7项、校级教科研项目6项及横向合作项目2项。主编或参编著作2部、教材2部,实用新型专利1项;参与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,其中核心期刊论文5篇。曾获陕西省健康活力大赛“优秀教练员”、陕西省健身瑜伽比赛“优秀裁判员”及校级“优秀教师”等荣誉称号。指导学校体育代表队参加全国及省级大学生“健美操、艺术体操、啦啦操、校园健身操舞锦标赛”以及“健身瑜伽”等赛事,累计获得奖项30余项。